使用限制和报警
一、在使用本防护口罩之前,佩戴者应首先接受正确使用的培训和适合性检验。
二、当污染物浓度达到立即危险生命或健康浓度时,不可使用本防护口罩。
三、当感觉呼吸困难,头晕或其它不适时,应立即离开污染区域。
四、当防护口罩破损或呼吸阻力变得过大时,应更换新口罩。
五、每次使用前检查防护口罩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。检查防护口罩的所有部件,包括两根耳带、鼻夹和吸气阀,看是否有损坏的迹象。
六、不能改装、清洗、滥用或错误使用本防护口罩。
七、若胡须、面部毛发或其它面部特征阻碍面部与口罩边缘取得良好密合,不可使用本防护口罩。
八、在适用的政府法规范围内使用。
九、使用过程中末遵循使用说明和警告佩戴防护口罩,并且/或末能在暴露于污染的整个过程中全部佩戴防护口罩,将降低防护口罩的有效性,并可导致疾病,或对健康造成永久性伤害。


版权所有 © 上海锦盛物资有限公司 保留一切权利 沪ICP备14054590号 法律声明